起重量限制器依據GB12602-90《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范》、GB3811-83《起重機設計規范》和GB6067-85《起重機械安全規程》等有關規定要求設計生產的。
本產品屬于綜合型電氣起重量限制器(以下簡稱限制器),對起重機超載作業具有強制性防護作用的安全裝置,不作為計量稱重設備。
限制器的特點:
可靠性:
儀表電路主要器件選用進口專用元件,無故障使用時間大于國家標準,輸入電路采用三級濾波方式抗干擾,確保儀表穩定可靠工作。
安全性:
起重機正常作業時,限制器不影響正常工作,只有當起重機超載繼續向不安全方向起升時限制器即時控制,起重機停止提升,并聲光報警,其準確度和聲光強度均優于國家規范。
限制器在起重機作業時,實時顯示吊運重量并自動控制。
使用時不需要操作,安裝省時、省力,使用維護方便。
本裝置適用于各企業的橋吊、門吊和葫蘆吊等起重設備。
基本功能:
(1)限制器調零。(2)起重量顯示。(3)自檢。(4)預警。(5)報警。(6)自動控制超載提升停止。
產品結構:
限制器主要由傳感器底座,稱重傳感器,軸承座及連接件,儀表及接線盒等部件組成,見下圖。
型號規格:
a.橋吊、門吊型號規格命名方法
b.葫蘆吊型號規格命名方法
基本工作原理:
起重機載荷(重力)作用于電阻應變式稱重傳感器轉換為電量檢測,傳感器受壓產生與載荷成比例的模擬量,經轉換器轉換為數字量進行數字顯示,當起重機超載時自動停止起重機向不安全方向動作。
自動控制原理:
起重機吊運重物的重力作用于稱重傳感器,輸出的信號由集成運算放大器進行放大,放大后的信號送入比較器,比較器分別與不同的基準電壓(額定值的90%、105%、130%)逐級進行比較。當載荷達到90%時,預警動作,蜂鳴器發出斷續聲音,黃色指示燈閃亮,不限制起重機工作;當載荷達到105%時,紅色指示燈亮、同時聲音報警,為避免起重機提升重物起動時造成瞬間沖擊載荷所引起的假載信號,設置了延時電路,延時1~2秒(按現場實際可重新調整)如果超載仍存在,則判定超載為“真”,立即切斷起升提升回路電源,當載荷在130%以上,不經過延時,發出聲光報警,直接使門電路打開,立即切斷電機提升回路。
卷揚電機控制:
本裝置控制繼電器常閉接點串接在電機提升接觸器線圈回路中,一旦超載,控制繼電器動作,起升回路切斷,起重機停止起升作業,不影響起重機其它方向的作業。
主要技術指標:
·供電電源:AC380/220± 50HZ
·適用范圍:0.25~400t起重機,數字量示31/2位
·動作誤差:≤±1%FS
·綜合誤差:≤±3%FS
·顯示誤差:≤3%FS,試驗室狀態,≤±1%FS
·①預警動作點:額定起重量的90%
·②延時報警動作點:額定起重量的105%
·③立即報警動作點:額定起重量的130%
·延時報警時間:1-2秒
·傳感器激勵電壓:±6V DC
·傳感器絕緣電阻:≥100V 5MΩ
·傳感器過載能力:1.5倍
·繼電器觸點容量:380V、10A
·傳感器防護等級:IP65
·顯示儀表防護等級:IP42
·使用環境溫度:-20℃~60℃
·工作濕度:≤85%RH
·最大消耗功率:≤15W